首页
 >> 通知公告 >> 交通执法公告

嵊州市中环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01 09:08 信息来源:综合科 访问次数: 字体:[ ]

嵊州市中环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93日对你公司作出绍路政罚〔2024〕03J307、绍运政罚〔2024〕0392行政处罚决定,由你公司被委托人吕新章现场确认并签收,但你公司至今尚未缴纳罚款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催告,因你公司和被委托人电话异常且邮寄未有效签收,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绍交罚催字〔2025〕03018绍交罚催字〔2025〕03019)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绍交罚催字〔2025〕03018.pdf

绍交罚催字〔2025〕03019.pdf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