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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修复告知

发布日期: 2024-11-20 14:11 信息来源: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规定,行政处罚信息上传信用中国、信用浙江(浙江绍兴)网站进行公示后,满足修复条件的,可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网站申请在线修复。

信用修复条件:1.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2.满足披露时限要求。行政处罚信息最短披露期为三个月,行政处罚信息的披露期限起点以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为准3.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信用修复材料:1.《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3.《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

绍兴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修复咨询方式:

市本级:0575-85338681

越城区:0575-85261590

柯桥区:0575-85678093

上虞区:0575-82119661

诸暨市:0575-87389500(微信号:18658538511,添加时备注信用修复)

嵊州市:0575-83110110

新昌县:0575-866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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