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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7-05 16:45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亚运城市绿色与智慧交通年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绍交强市〔20212号)、《关于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补助的实施细则》(绍交强市专班〔202211号)的文件精神,2021年、202211日至630日期间越城区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予以补助,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向绍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反映,联系电话:0575-85332117

1.2021年越城区共更新新能源巡游车41辆,购置补助102.5万元、营运补贴72万元(含2021年前已投用的7辆新能源车营运补贴)、提前一年以上更新补助5万元5,合计179.5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

2.202211日至630日越城区共更新新能源巡游车98辆,购置补贴245万元提前一年以上更新补贴25万元(25辆),合计27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2。(202211日至630期间越城区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的营运补助暂不发放,自上牌之日起1年内年营运里程达到4万公里再给予发放

附件1:2021年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补助清单.xlsx

附件2:2022年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补助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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