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2〕4号)的要求,我局已完成2021年度绍兴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丙级)信用评价审核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9日至2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评价结果进行举报。单位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521室 电话:0575-85200032
附件: 2021年绍兴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丙级)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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