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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越城区范围的道路运输视频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8-27 09:41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已在越城区辖区相关站场,道路安装了监控视频设备,现将监控视频设备安装位置予以公告(详见附表)。监控视频将于2021年9月15日后正式启用,提醒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道路运输视频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将作为交通运输部门执法处罚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表:越城区相关道路运输视频监控点.docx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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