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1-0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1-04-16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 绍市交办发〔2021〕12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8 15:29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工作理念,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持续推动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努力推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一、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提升数字赋能治理水平

(一)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围绕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全市交通领域大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实现与公安交管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交通事项“一证通办”。积极推进营运车辆和内河船舶进出“一件事”办理,12月底前完成营运车辆跨部门联审联办全省试点应用。推动全市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在场景应用、服务模式、服务闭环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加强对老年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政务服务2.0受理率达85%以上,政务服务“好评率”达100%。

(二)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借助二维码查询等技术,推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货运)、道路运输证(客、货运)、内河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交通运输证照电子化,推广电子证照库应用。结合“浙里办”及许可信息系统实现凭“一个二维码”查验,落实长三角地区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推进跨省、市交通电子证照共享互认。

(三)推进政策兑现事项“最优颗粒度”细化。梳理优化奖补事项“最优颗粒度”细化工作,以“一件事”“全流程”理念,加快推进政策事项“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工作,对可以通过共享或协助提供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审批承诺时间简单事项不超过5个工作日,复杂事项不超过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承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行业放权赋能

(一)做好事项对应取消、下放、承接。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根据省对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含危货)从业资格考试、水上水下活动施工许可、渔业船舶检验等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要求,做好事项对应取消、下放、承接及改变管理方式。

(二)着力推进“全省通办”和长三角“一网通办”。依托全市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和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融合、本地异地同步,探索“异地代收代办”“授权通办”“远程帮办”新模式,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全域就近办、简易快捷办,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普货)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旅客运输、普通货物及危险货物)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长三角“一网通办”。结合省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应用工作,3月1日起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的17个高频事项在全市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实行“全省通办”, 12月1日起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的所有事项实现100%“全省通办”。

(三)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2.0版,全面推行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新申请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新申请)、港口经营许可(普货和客运新申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5个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梳理一批交通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措施。推动行政审批高频事项“白名单”制度,落实行政许可结果公示制度。

(四)持续推进便民新举措。积极实施涉路施工许可分级分类审批,纳入一般、简易范围的项目实现简化办理,涉及用电、用水、用气报装和公路工程开工的开通绿色通道,推进企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扩面。积极优化车船年审签注业务办理,持续扩大内河船舶“多证合一”效应,进一步精简办证流程,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完成我市内河普通货船和省内营运客船的“多证合一”证书换发工作,探索合并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轮机日志》等船舶航行类文书。

三、加快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规范行政许可文书。规范文书填制格式,优化许可文书档案电子化管理流程,开展年度行政许可评议考核和行政许可专项检查,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制作、电子归档及管理水平,电子化归档率达100%。

(二)持续完善“八统一”办事服务指南。再调整优化7个以上政务服务事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间压缩至法定的25%以内。加快完善办事服务指南,做到线上线下统一。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办事条件、办事材料,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 

四、深化交通公共场所服务提升,优化智慧出行服务

(一)积极推进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建设。加快服务区智慧车辆管控、智能视频监测、智慧卫生间、智能环境监测、危化品车精准管控、出行信息自动发布等系统建设应用,实现服务区人流、车流、卫生状况等各项指标全流程采集、监测,实时向公众发布路况、停车位等动态信息,打造“人、车、服务区”交互的智慧服务区系统。

(二)积极推进交通民生设施智慧化改造。结合城乡居民出行实际需求,积极推进公交信息化建设试点,结合实际安装运行LED电子显示屏和光伏板,或者开发系统二维码,方便乘客掌握车辆运行情况。积极推进普通公路服务站智慧化试点,鼓励各地结合交通流量、场地条件试点拓展服务功能,加密指引告示标志,加强日常保洁和夜间照明,鼓励安装开水器、无线WIFI、视频监控和旅游导览设施,综合服务站实现24小时可如厕、可洗手、可上网、可照明,一般服务站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各单位要加强对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要素保障,强化监督考核,积极总结和推广本地区、本单位政务服务有益经验,向中央改革专报和省领跑者专刊、竞跑者公众号报送本单位改革成果,努力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