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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其中一种及以上车型培训条件且具备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知识培训能力培训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2-09 09:56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经县级复核,全市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其中一种及以上车型培训条件且具备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知识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名单:

1.绍兴市交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建民,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515号,联系方式:0575-88950859。

2.绍兴上虞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法人代表:吕皛恒,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79号(聚英路口),联系方式:0575-82122196。

二、公示时间:2月9日至2月20日。

三、联系方式:0575-85338678。

特此公示。

绍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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