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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1-001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1-04-14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 绍市交发〔2020〕10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1 08:57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20〕29号)精神,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交通运输有关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欢乐平安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慎终如始,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梳理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上级部署及《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绍市交发〔2021〕2号)《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领域“守小门”工作的紧急通知》(绍市交发〔2021〕4号)《关于全市交通建设领域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绍市交发〔2021〕5号)等要求,做到层层传导、件件落地、环环相扣,实现闭环管理。要严格交通站点管控措施,守好重点场所小门,不断提升精密智控,坚持“人物并防”,严格道路运输冷链物品管控措施,严格各单位内部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有序落实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鼓励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合理安排错时错峰休假,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党员干部自觉带头并敦促家人和亲属遵守、宣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二、统筹部署,确保春运组织平稳有序

要根据历年本辖区内春运期间交通状况、气候特点及群众出行习惯,优化组织运力调配,统筹调度道路客运班线、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运力。严格落实亮码、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等措施。巡游出租车要鼓励乘客采用扫码支付结算,公交车要鼓励乘客采用绍兴通卡等实名公交卡或扫码支付结算,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启用出租车“防疫码”、公交车“实名登记码”,保证乘客乘车记录可追溯。加强改进春运售票组织,设置急客绿色通道,提升进站效率。完善健康码、电子客票等使用,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及时疏散滞留旅客。组织做好防疫、电煤、原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以及粮食、肉禽、蔬菜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确保满足经济运行需求和居民生活需要。

三、加强督导,严把行业安全生产关

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安保方面,要严格执行巡检制度,组织安排好人员力量、相关物资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重点要做好桥梁、隧道口、互通枢纽、连续上下坡、跨线桥、匝道等局部路段的除冰雪防滑工作,一旦出现险情,要快速处置,确保公路畅通。依托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加强治超流动巡查,重点治理绕道高速公路、县乡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加大卸载力度。道路运输方面,要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为重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逾期未检车辆投入春运,严禁有严重交通违章记录或发生过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参加春运。特别要加大对异地开行的大中型客车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黑企业”、“黑客车”、“黑站点”,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水上交通方面,要强化重点水域、重点船舶以及水上风景旅游区的现场监管,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水上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必要时采取禁行、停航等措施。工程建设方面,要督促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根据气候和工程特点,强化冬季施工作业的防寒、防突风、防火、防触电等措施,加强施工驻地安全检查,加大对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做好节日期间施工工地管理和节后复工检查。

四、维护稳定,开展矛盾问题化解

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行业矛盾问题排查力度,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化解、不上交不激化。一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要求,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二是要扎实开展交通建设领域“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走访慰问等。三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及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蔓延,密切关注行业舆情动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将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春节期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秩序良好。

五、持之以恒,加大正风肃纪力度

坚持纠治“四风”和弘扬新风并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办法,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预防,节日期间严守有关纪律要求。紧盯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酒后驾驶等重点问题和传达室、门卫室等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和甄别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性变异问题,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格依纪依规进行查处。要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六、强化值守,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健全完善应急值守协调联动机制,细化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85160102),落实备勤力量,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规范请示报告(参照《紧急信息分类报送工作机制》绍市委办综〔2020〕24号);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随时掌握涉疫、涉稳和安全生产动态信息。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特大事故,各级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领导靠前指挥、快速高效处置。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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