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调整省际、市际班线客运剩余运力为包车客运的实施办法》(绍市运发〔2018〕68号)规定,在一年经营期限内企业信用考核AAA、安全目标考核优良、未发生超范围经营行为和较大影响服务质量投诉的转市际包车车辆,可按许可程序申请调整为省际包车。 各区、县(市)对一年来相关企业和车辆运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评估,现将满足转省际包车条件的市际包车予以公示,具体车号详见附件。 此次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对相关变更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队反映情况,并请署名及附联系方法(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75-85331325。 第四批市际包车转省际包车公示表.xls
绍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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