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教体局: 为切实增强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普及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部省(交办海函〔2021〕1102号、浙交发函〔2021〕15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9月至11月开展“四个一”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内容要求通知如下: 一、形成一种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协调组织,综合运用传统教育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更大力度、更广范围普及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各教体局要指导中小学校将水上交通安全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通过横幅、宣传画、黑板报、征文比赛、文艺演出、课间广播、微信短信、网络教育等各种形式,形成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氛围;要督促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将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安全教育计划,常态化开展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持续提升中小学生防溺水、水上出行、自救互救等自护、自救技能和水上安全意识。 二、建立一个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协调机制。各区(县、市)要建立交通运输和教育部门的联系协调平台,明确部门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交流会商,研究部署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三、组建一支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各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挑选精干力量,着力组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教育水平的专家队伍,编制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为学校提供专业支持。各教育局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主动邀请专业人员,组织学校老师参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四、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区(县、市)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少年海事学校”建设;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水上演习观摩”、“水上交通公益宣传”、“海事开放日”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对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和实践能力,切实提升学生获得感和认知度,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海事局 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doc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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