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1-003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1-09-06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其他 发文字号: 绍市交发〔2021〕109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信用交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08 16:03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

经市局党委研究,现将《绍兴市信用交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信用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积极创新信用惠民惠企举措,合力打造信用交通城市。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6日    



绍兴市信用交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信用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 (2021-2025年)》和《绍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诚信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制定我市信用交通建设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认定,审慎惩戒。坚持信用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确保过惩相当,加强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

强化应用,注重实效。充分依托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奖惩协作;推进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应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充分运用省交通厅“一平台、三体系、一机制”,全面提升信用交通数字化水平,融合精准的信用监管体系,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取得有效突破,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交通运输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信用信息目录覆盖率100%,数据合规率达到98%以上。信用信息在交通工程、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港航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度应用,信用监管基本实现智能高效精准。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机制覆盖率100%。构建多方共建、合力推进的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各区、县(市)“信易行”应用覆盖率100%。

坚持信用应用需求为导向,围绕信用+联动应用场景,丰富拓展、迭代完善系列信用产品应用体系。紧抓从业主体最关联利益,重点推进“信用+政务服务”、“信用+执法监管”、“信用+招投标”“信用+风险监控”、信易行”等场景应用。2022年底前各区、县(市)“信易行”应用服务实现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交通法制保障

在交通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中,融入行之有效的信用监管经验做法,将实践证明有效的信用监管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在顶层设计框架下,根据实际制定出台本地特色信用管理制度。

(二)创新事前环节信用

一是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全面推行信用承诺融入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等相关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推动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促进各类型承诺规范化信息化。二是推行主动型、行业自律型承诺,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公示自身资质、经营等信息,作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三是依托交通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和门户网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要求,开展法律法规和信用知识教育,加强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中的诚信教育,不断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三)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建立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与监管资源挂钩机制,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关联度,增加信用等级低、风险大的从业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力争问题发现率稳步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规范事后环节信用监管。

一是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工作,并对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从业主体,按照各领域相关规定,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实施相对应的监管措施。二是开展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超限运输、道路危货运输、水上交通等诚信缺失问题突出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根据相关主体和责任人失信程度,依照相关规定实施约谈、警示、限期整改甚至行业禁入等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细化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联合奖惩的对象清单、措施清单,推动行业内部及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奖惩协作,特别是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

(五)丰富拓展信用场景应用

一是坚持信用应用需求为导向,围绕信用+联动应用场景,丰富拓展、迭代完善系列信用产品应用体系。紧抓从业主体最关联利益,重点推进“信用+政务服务”“信用+执法监管”“信用+招投标”“信用+风险监控”等场景应用。二是积极创新信用惠民惠企举措,围绕公共交通服务等场景应用,推动“信易行”等“信易+”系列应用服务,发挥信用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市信用交通建设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和考核机制,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统筹指导本地本行业信用交通工作,参照省、市实施方案出台具体计划,细化实化举措,有序推进方案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注重挖掘基层优秀实践和典型经验,鼓励各区、县(市)在顶层设计框架下创先争优,因地制宜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示范,形成最佳实践并在全省推广复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持续深入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选树行业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激励作用;以“信用交通宣传月”和各种特色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诚信宣传活动,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加强诚信教育培训和专题研究,培养一批懂信用、会管理的行业信用人才队伍。

(三)加强信息安全。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健全相关制度,根据合法、必要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切实提升信用信息安全保护能力。

(四)落实资金保障。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经费,加大对信用交通前瞻性问题研究、信用系统建设运维、信用政策标准、宣传教育、人才培训等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交通运输信用服务领域,形成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多元化资金保障。


附件1: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2:2021年绍兴市信用交通建设工作任务清单.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