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维护通航秩序,加强船舶防污染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市区南部部分航道继续实行临时性限航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天9:30-15:30,南塘线莲花庵桥至稽山桥航段禁止货运船舶通行。 二、每天9:00-16:00、19:00-次日6:00,环城航道禁止货运船舶通行。 三、每天23:00-次日6:00,环城航道禁止所有船舶航行(公务船舶除外)。 四、注意事项 (一)禁航时段需途经船舶应分别在禁止航段以外选择安全水域有序停泊等候。 (二)通行时段船舶必须谨慎驾驶,加强了望,保持安全航速,严禁追越或齐头并进,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三)船舶甚高频(VHF)和自动识别系统(AIS)等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夜间航行时应按规定使用显示号灯、号型。 五、辖区内各相关单位和船舶应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违反通告内容的,海事管理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之前通告规定有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绍兴市地方海事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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