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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6/2019-01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19-12-18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其他 发文字号: 绍市交发〔2019〕99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2-16 09:09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为深刻汲取“9·28”“10·10”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厉打击我市客货运市场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等行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运安全保障工作,提升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联合整治行动,在前期联合打击的基础上,全面摸清辖区重点车辆底数,提前消除事故隐患;精确掌握运输市场动态,科学开展分析研判,精准实施打击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滋生蔓延,促进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护公路桥梁设施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全面摸清底数

重点摸排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未经备案开展10座以上客车租赁业务、租赁客车非法从事客运包车经营、未经许可从事客运站经营等的非法营运行为。违法超限超载严重区域、路段,特别是“百吨王”、超限100%以上以及遮挡号牌等违法运输车辆驻点区域、途经路段等高发区。

1.依托车管所车辆登记信息,对辖区内所有登记上牌的10座以上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开展集中摸排,摸清车辆底数,逐一核实车辆实际使用人、实际用途和联系方式,进一步加强企业和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

2.依托高速出入口卡口数据、高速公路通行数据、路面卡口数据、重点场站视频监控等数据信息,对进出辖区的外地市籍10座以上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开展集中摸排,全面收集嫌疑车辆信息,梳理违章高发时段。

3.依托乡镇网格化管理机制和网格员管理队伍,探索建立交通运输执法进乡镇工作机制,结合群众投诉举报信息、历年来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检查记录以及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记录,对辖区内非法营运、超限超载易发区域、时段进行集中摸排。

各区、县(市)公路、运管部门要会同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对摸排的数据逐企逐车逐一建档,并将摸排情况及时分别汇总上报。

(二)加强信息研判

市、县两级交通、公安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职人员,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信息研判工作专班。高速交警部门要及时提供高速出入口卡口数据,公安车管部门要全面提供车辆登记信息。市、县两级公安交警、公路、运管等部门要成立研判小组,对摸排掌握的信息进行全面分析,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决策依据。对本地籍车辆逐车逐单位建立的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管。对外地籍车辆和违章易发区域利用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开展动态信息分析,形成工作专报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打击整治提供线索信息。

(三)加强主动预警

对前期摸排掌握的重点监管车辆开展主动预防管理,通过短信群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员开展政策宣传、法规宣讲,促使车辆合法合规运行。特别是要对春节期间企业自行组车送返员工情况进行摸排,并主动上门服务指导,消除源头隐患。

(四)实施精准打击

依据前期摸排汇总的数据信息,梳理制定整治工作清单,明确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时段、重点嫌疑目标,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整治工作小组,实施精准打击,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三、整治时间安排

摸排整治行动从2019年12月17日开始,至2020年3月16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其中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9日为摸排部署阶段,2020年1月10日至3月6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3月7日至3月16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本次行动成立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交通运输局安全处、运输处、法规处、科信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和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绍兴支队为成员单位的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局。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建立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监管

1.建立信用监管和违章信息抄告制度,将辖区内发生的道路旅客运输违章、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信息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并将相关信息抄送各属地主管部门,帮助及时掌握车辆违章信息,加强行业管控。

2.建立应急保障机制。组建由专业运输公司车辆和驾驶人员组成的应急保障队伍,确保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的人员驳运、车辆押运工作顺利开展。

3.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落实联合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应急接驳车辆费用、客车应急驾驶员劳务费、大型车辆拖车费、投诉举报奖励基金等经费预算,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4.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将对此次全市联合整治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对非法营运、超限超载易发、高发区域、路段等问题严重的区、县(市)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不力的,将抄报属地政府。

(三)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政策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形成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超限超载等违法运输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整治行动过程中,各执法执勤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自身执法安全防护。对整治中查处的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律从严从快作出处罚。对整治期间发生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迅速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请分别于2020年1月10日、3月6日、3月 16日报市整治行动办公室。12月20日前,各地要将联络员名单报至市整治行动办公室。

市整治行动办公室联系方式:85338691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系人:邹建军,13867511818;

省高速交警绍兴支队联系人:王国荣,13957569899;

市公路局联系人:徐辉,18857512219;

市运管局联系人:徐循祥,17706758268。


附件:1.10座以上客车摸排信息表/货车摸排信息表

2.辖区隐患摸排信息表

3.乡镇联络员名单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1

10座以上客车摸排信息表

摸排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车号

车辆登记单位

登记性质

座位数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实际用途

1









2









3









4









5









6









7









合计










货车摸排信息表

摸排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车号

车辆登记单位

登记性质

轴数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实际用途

1









2









3









4









5









6









7









合计









附件2

辖区隐患摸排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类型

隐患地点

隐患时间

隐患具体描述

嫌疑车号

联络人

1







2







3







4







5







6







合计







备注:隐患类型包括:1、非法营运;2、超限超载等。










附件3

乡镇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所属街道

联络人

联系电话

运管联络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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