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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知》

发布日期: 2017-10-23 09:51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件

浙运〔2017〕22号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多证合一"

"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

 

各市运管局,义乌市运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53号)、省工商行政管理等13厅局《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浙工商企〔2017〕12 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13610”交通助跑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浙交〔2017〕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实施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通知如下:

一、推进客运、货运分公司“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一)明确推进范围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范围为: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包括道路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和大件运输的道路货运企业设立分公司和道路客运企业设立分公司。办理事项包括备案、变更和注销等所有和备案相关的业务。各地可根据地方实际,探索相关领域“多证合一”的改革。

(二)实施标准流程

道路客运、货运分公司“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应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份证照”的办事机制。申请人向工商(综合)窗口提交备案申请,审核后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章的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不再另行核发。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实施后,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将通过网上办理。具体申报材料、流程按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操作规程执行。分公司申请配备车辆的,由分公司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后配发《道路运输证》;分公司证照信息变更或注销涉及《道路运输证》的,应当及时催告换发或注销。

分公司备案信息由工商部门推送至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总公司在我省的,将通过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信息关联来优化后期管理服务。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客运、货运分公司取得“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应及时纳入行业管理。各地要强化主动监管意识,运用运政信息系统和综合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可统一后的营业执照,在行业中做好相关宣传。对分公司配备货运车辆,在外省营运过程中涉及纠纷、违章等需要出具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证件时,各地要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与相关单位做好沟通。

二、实施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证照联办”

(一)明确实施范围

“证照联办”实施范围为: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和大件运输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开业,不包括法人代表、名称或地址变更,增加或减少经营范围,终止经营等。鼓励地方根据发展实际探索道路运输行业扩大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其他许可事项的覆盖范围。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先照后证”或“证照联办”。

(二)实施标准流程

经营者提出商事登记“证照联办”业务申请商事登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后,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审批,审批结果根据联办类型由综合窗口出件。

各地要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窗出件”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加强与商事登记综合窗口对接,具体流程按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操作规程执行。

1.一窗受理。各地应制定“证照联办”操作指南(格式参考附件),综合窗口按照操作指南要求统一受理申请。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结果。

2.并联审批。受理后,综合窗口将《营业执照》及相关申请材料通过有关平台或内部流转给相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批。运管机构应在工商部门核准通过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后,7 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交至综合窗口。对机动车维修经营、道路货运站(场)经营需要实地踏勘现场核实的审批事项,要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3.一窗出件。综合窗口收到运管机构提交的办理结果后,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并出件并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刻制公章后,应根据需要对申请材料补盖公章。对机动车维修经营、道路货运站(场)经营需要实地踏勘现场核实的,根据申请人实际需要,可先行发放营业执照。

(三)加强信息互联

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实现部门间的企业相关信息互通互认和共享共用。根据行业管理需求和先照后证要求,运政信息系统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交换共享平台调取经营者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导入运政信息系统存档。

三、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是推进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行业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由本部门向多部门联合实施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运管部门要成立以一把手挂帅,以客运、货运、法规、安全、窗口、人事等部门参与的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进行业改革落地见效。要加强对窗口人员培训,切实做好改革所需的设备、网络、技术等保障。

(二)部门协作。道路运输行业“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涉及工商等部门,部门间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着力规范运行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提交材料,对涉及相关系统互联简化的材料,要加快信息部门间的系统对接,真正让办事者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强化督查。“最多跑一次”改革已纳入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专项督查和市县平安考核范围,省人大也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年度调研督察内容。各地要以“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监管平台应用为手段,强化对“证照联办”改革的推进和日常工作情况的督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各地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并报省运管局。

(四)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对道路运输行业实施的改革进行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把握引导方向。特别要对在改革中具有突出表现的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对明显的改革成果,要及时总结。

 

附件: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证照联办”申报事项操作指南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7月4日     

 

 

 

 

 

 

 

抄送: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7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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