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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2-0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2-06-22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其他 发文字号: 绍市交发〔2022〕58号

关于印发《绍兴市“救在身边 交通救护伴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26 10:14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红十字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75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8家单位《浙江省“救在身边·交通救护伴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浙交〔2021〕98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救在身边·交通救护伴行”专项行动。现将《绍兴市“救在身边·交通救护伴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邮政管理局         

绍兴市红十字会                          

2022年6月22日                       



绍兴市“救在身边·交通救护伴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应急救护能力建设,推动我市“救在身边·交通救护伴行”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打造高水平交通强市为目标,通过开展“救在身边·交通救护伴行”专项行动,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发展壮大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应急救护设备的配备和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绿色健康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二、行动目标

(一)应急救护培训率和持证率不断提高。加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应急救护培训力度,2022年起实现一线从业人员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全覆盖,2023—2025年基本完成一般社会运输从业人员和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对道路水路客运站、铁路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邮政网点以及交通相关国有企业,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一线员工全员参加应急救护持证培训,到2025年实现在编职工应急救护培训率达到90%、持证率达到50%以上。出租车、网约车等一般社会运输从业人员,到2025年实现培训率60%、持证率达到15%以上。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到2025年实现应急救护培训率达到90%、持证率达到5%以上。联合属地红十字会等部门,为有需求的单位培养应急救护师,力争到2025年各区、县(市)交通运输系统能基本满足本系统的培训需求。

(二)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建设不断完善。2022 年起,各区、县(市)有条件的交通枢纽要建设应急救护培训基地,鼓励客流密集交通运输场站尤其是全市4星级及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红十字救护站。推广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应急救护一体机、急救箱等急救设备,2022 年起,有条件的公共交通工具、邮政分拣中心和其他快递分拣中心配备急救箱等设施设备;至 2025 年底,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4 星级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AED 配置率达到 100%。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救护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为旅客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三、工作举措

(一)分阶段推进培训

第一阶段(2022年):基本完成道路水路客运站、铁路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邮政网点以及交通相关国有企业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一线员工全员参加救护员或CPR+AED专项培训。

第二阶段(2023年至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一般社会运输从业人员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完成道路水路客运站、铁路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邮政网点以及交通相关国有企业持证人员的复训工作。

(二)配备必要设施设备。推广普及交通医疗急救箱,在各交通人流密集重点场站配备AED、应急救护一体机、急救箱等急救设备。配置场站和重点单位建立“机长制”,做好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的日常管理。

(三)组建志愿服务队。各区、县(市)至少组建1支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加强技能训练,参与各类赛事活动保障,提高应急救护能力。定期开展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用、会用、敢用。市级相关部门适时组织举办交通运输行业救护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检验巩固培训成果,激发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救护培训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县(市)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共同做好交通应急救护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将应急救护培训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督促、协调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红十字会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护持证培训及日常普及培训的业务指导,全力做好救护师资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做好AED使用培训。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县(市)要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培训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要及时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不断完善行动的形式和内容,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工作实效。企业的培训和教育计划由各区、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区、县(市)要积极争取资金,通过财政立项、社会捐赠、设立公益项目、企业自筹等方式筹措经费,保障交通救护伴行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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