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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2-000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2-06-22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其他 发文字号: 绍市交发〔2022〕57号

关于在绍兴市交通建设领域开展工程阳光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11 15:16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建设单位:

为积极推进阳光分包工作,全面规范分包行为,进一步增强合法分包意识,根据《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纪办发〔2022〕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计划〉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浙交〔2022〕718号),经研究,决定在绍兴市交通建设领域开展工程阳光分包试点,现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和激励从业单位加强分包管理,提高合同履约意识,规范分包管理行为,切实发挥项目阳光分包的引领作用,构建风清气正的建设环境。

二、试点范围

2022年新开工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建设项目,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各选取1个2022年开工重要农村公路项目参与试点,其他项目可参照试点。

三、试点要求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阳光分包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季度、年度评价要求,实现“检查-处理-评价”全过程公开透明。各试点项目要参考《XX项目阳光分包试点工作方案》(附件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的试点方案,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建立违法转分包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试点计划

(一)宣传动员(2022年6月)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阳光分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负责阳光分包试点的日常工作。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和试点项目的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营造阳光分包氛围。

(二)试点上报(2022年6月)

阳光分包试点项目报名表(附件3)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参与试点项目参建单位(包括建设、监理、施工、分包单位)参考《XX项目阳光分包试点工作方案》(附件1)分别编写的《阳光分包试点工作方案》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5日,市管项目直接报送市局,各区、县(市)选择参与试点的项目及其他项目分别报送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局。市局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85130037,邮箱:sxjtzjxx@126.com。

(三)试点实施(项目建设期内)

各试点项目按照项目试点方案推进阳光分包工作,做好分包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抓好方案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试点评估(2023年7月)

各试点项目于2023年7月提交阳光分包试点工作总结,总结报告应包括典型问题分析、解决办法、试点应用和经验总结等情况。市局领导小组牵头对阳光分包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五)总结推广(2023年8月)

市局组织召开阳光分包试点工作成果总结会,交流介绍工作经验,对阳光分包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项目予以表彰,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行全面推广。


附件1:XX项目阳光分包试点工作方案.docx

附件2、3、4.docx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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