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绍兴市轨道交通新增执法事项及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遵照执行,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本裁量基准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绍兴市轨道交通新增执法事项.docx
附件2:绍兴市轨道交通新增执法事项裁量基准.docx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3日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轨道交通新增执法事项及裁量基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