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采购行为,防范政府采购风险,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永明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方维炯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 敏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金 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国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梅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许国荣 调研员 金晓平 局党委委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队长 成 员:张 春 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王祥真 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李建江 局办公室 罗新桂 局政治处 沈立峰 局政治处(局机关纪委) 李金明 局规划处 张忠成 局行政审批处 虞金敏 局政策法规处 冯勇强 局财务处 郭仲芳 局运输处 叶秋红 局科技信息化处 朱伟波 局安全处 王 晖 局建设管理处 韩凤雷 局港航处 陈海峰 局公路处 由副组长赵梅总工程师牵头负责局政府采购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处负责人冯勇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沈立峰、李建江、王晖、韩凤雷、陈海峰、丁骏。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领导自然接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本局使用财政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及行业监管外的工程行为的审核工作;局属单位30万元以上的上述行为,纳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范围。 2.负责制定本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3.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审核,可临时聘请相关专家。 4.负责局本级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工作,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年度采购(招标)代理单位,做好日常对代理业务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 5.负责组织局本级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工作,监督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工作。 6.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作为采购处室成员时,审核时应当回避。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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