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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绍兴市交通运输 综合行政执法队、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绍兴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印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11- 03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绍兴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框架的函》(绍机改字〔2019〕48号)、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机构编制规定》(绍市编〔2020〕153号)和《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绍市编〔2020〕154号)文件,绍兴市公路管理局、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绍兴市港航管理局、绍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等4家单位整合组建为绍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和绍兴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即日起,启用“绍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绍兴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新启用印章印模附件.doc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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